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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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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0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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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 2015-14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公司”)、
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
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为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 PPP+
政府购买服务” 模式(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的中标
单位。以上信息详见 2015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刊登的《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 2015-133)。
二、合同进展情况
近日,上述四家中标单位(以下统称为“乙方”)与梅州嘉应新区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共同签署了《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
英湖片区改造项目“ PPP+政府购买服务” 模式(融资、勘察、设计、施
工、运营一体化) 政府采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项目总投资约 8 亿元, 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投资额约 5 亿元,乙方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约 3 亿元。
三、甲方的情况介绍
1、 该项目甲方为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梅州嘉应新区管委会负
责嘉应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协调以及政策创新。下设办公
室、发展部、招商部、建设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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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甲方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 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 PPP+
政府购买服务” 模式(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
2、 项目总投资:约 8 亿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投资额约 5
亿元,乙方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约 3 亿元。
3、 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甲方提供相应的融资文件
支持;投融资单位提供增信支持。
4、 建设期: 24 个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 。
5、 运营期: 30 年(自经营性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
6、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7、 运营管理目标:合格。
8、 服务质量目标:合格 。
9、 项目实施范围:
剑英湖公园的改造、提升(包括湖面水质的提升);新增景观绿化、
园区道路改善;公园红线范围内的管理养护;梅州市城市馆的建设;梅
州市青少年科技馆、广场(含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
场)的建设和代管理;剑英湖公园内包括但不限于儿童乐园、游船码头
及水上项目等原有和新增配套设施的修缮、新建和特许经营管理;客家
风情街的建设和经营。
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包括:梅州市城市馆、梅州市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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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馆、广场(含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等四个
子项目的建设。
乙方主办方(投融资单位) 铁汉生态出资建设项目范围包括:对剑
英湖公园红线范围内,除梅州市城市馆、梅州市青少年科技馆、广场(含
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所涉及范围以外部分的改
造、提升,包括湖面水质的提升、新增景观绿化、改善园区道路、修缮
原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公园、游船码头及水上
项目等新增设施。
特许经营性项目范围包括: 为公园红线范围内所有可经营性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儿童乐园、游船码头和水上项目、公园内原有配套服务设
施及其他新增公园内配套服务设施等的特许经营。
政府委托管理项目包括:梅州市青少年科技馆(部分)、广场(含
地上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园区内现有的茶馆等经
营设施;公园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植被养护,具体管理项目依
据《委托管理合同》。
10、各方负责的项目范围:
10.1 联合体主办方(投融资单位)铁汉生态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
工作;负责本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负责本项目的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所有内容;负责项目建设工程期间的全面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的
运营管理。)
10.2 建筑施工单位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范
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所有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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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建筑设计单位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
目内的建筑设计所有内容。
10.4 勘察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负责本项目内的工程勘察所
有内容。
11、 违约条款:
11.1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发生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经甲方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无效的,甲方有权与
乙方解除协议,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11.2 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发生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经乙方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无效的,乙方有权与
甲方解除协议,甲方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五、 协议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 项目总投资约 8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0.03
亿元的 39.94%。该项目顺利实施后, 预计对公司 2015 年度及今后年度
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 协议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
对甲方形成依赖。
六、 风险提示
1、 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合作,项目公司须承担融资功能,未
来公司不排除会有一定的资金需求;另外,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相关
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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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剑英湖片区改造项目“ PPP+政府购买服
务” 模式(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 政府采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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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