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首页 公告 铁汉生态:重大合同公告

铁汉生态: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03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5-12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乙方”、“公司”、“本公司”、“ 承包人”)近日收到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的《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柒佰柒拾肆万元整 (¥:517,740,000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公司已于201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二、合同甲方的介绍
     1、该工程的业主为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汪家寨);负责人:朱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经营范围:非融资性担保,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城市综合建设开发;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经营。
     2、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业主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累计总金额为18.5974亿元(包括本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钟发改投资[2014]179号。
     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发包人筹措。
     5.工程内容: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及附属配套项目,全场全长6.486公里,道路宽24米,以经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为准。
     7、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9、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柒佰柒拾肆万元整 (¥:
517,740,000元)。
     10、工程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当完成工程总量的38%比例时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0%;后期工程款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时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经审计完毕15日内支付
至已完工程造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1年后的2个月内退还80%质量保证金;满2年后的30天内退还余额。
     其他支付方式:如发包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承包人移交全部施工场地或未解决村民阻工等影响工程进度的等事宜,则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每个3个月作为一次工程款支付时间节点,在第四个月5日前支付上期工程款,每次支付比例为该期间内时间完成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90%,竣工结算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
     11、发包人违约
     1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逾期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计算;逾期60天以上的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倍计算。
     1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2、承包人违约
     1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3、承包人负责筹措前期费用金额
     13.1承包人负责筹措项目前期费用金额为鱼塘西路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的25%,暂定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1.3亿元), 承包人最终承担的前期费用金额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后按实调整。前期费用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取,从承包人前期费用拨付至共管账户时开始计算利息。
     13.2前期费用的使用:发包人使用该前期费用的期限为18个月,从资金到账之日起算。前期费用必须保证完成本项目征地拆迁和其他前期费用。
     13.3前期费用返还:前期费用的使用期限满时发包人一次性还清前期费用及资金利息。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偿还前期费用后向发包人出具收据及利息发票,其中前期费用本金部分开具收据(如需开具发票则税费由发包人承担),利息部分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13.4前期费用延期支付违约处罚:
     发包人在前期费用使用期限满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承包人前期费用,构成合同违约,按照银行三至五年期的基准贷款利率的三倍向承包人承担违约处罚,以应偿还而未偿还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实际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工程总价为人民币517,740,0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0.03亿元的25.85%。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5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2、本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