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3-07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2013年10月28日,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铁汉生态”或“乙方”、“本公司”、“ 承包人”)收到与北京星湖
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签署的《北京环渤海
高端总部基地北部城市湿地公园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合同”)。合同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113,983,400元
(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定的金额为准)。
公司已于2013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刊登了《关于北京环渤海高端总部基地北部城市湿地公园项目设计施
工一体化招标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
2、工期:本工程分阶段实施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
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274天。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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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合同约
定进度款每月支付当月完成量价款的70%。各期预付款在提交当期施工
进度计划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底进行申报,经审计确认后15日支付
经审定的金额。全部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当期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完毕
后支付当期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
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3.2)本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可
能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该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约为113,983,400元,占公司2012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1,204,261,872.66元的9.47%。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本合同项目建设工期约为274 日历天,该项目签订合同并顺
利实施后,对公司2013年--2014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公
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二、交易对方情况
1、该工程的业主为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
湖镇台湖村(中);法定代表人:赵艳芳;注册资金:1050万元;经营
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业主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业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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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工程名称:北京环渤海高端总部基地北部城市湿地公
园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
(三)建设规模:75.53公顷。
(四)设计及建设内容: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
及照明工程、公园建筑物工程。
(五)工期:本工程分阶段实施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
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274天。
(六) 合同内容:设计与施工
(七)合同价款:合同金额:
(大写):壹亿壹仟叁佰玖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 (人民币)
(小写):113,983,400元
其中:
(1)建筑安装工程费:11,065.62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零陆拾
伍万陆仟贰佰元整;
(2)设计费:332.72万元,(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
(八)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设计费及设计费支付方式: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内容的
设计费总额为 3,327,200 元。其中:方案设计费831,800 元,初步设
计费 831,800 元,施工图设计费 1,663,600 元。最终设计费结算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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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面积乘以各阶段单方设计费为准。
具体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