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行权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
1、2013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铁汉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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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适
应性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
议;2013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4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13年5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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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3年5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3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63元;将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
整为1,331.55万股(其中,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98.0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为133.5万股)。独立董事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3年5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认为:本次调整符
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事由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