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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 深市 节能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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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生态: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1-17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2-00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

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9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7628.4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11,696.514万股的65.2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移交招商

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及回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 7628.48 万票,7628.48 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8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 1.18 亿元自筹资金建设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 7628.48 万票,7628.48 万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和梁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