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1-04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的概况
2011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铁汉生态”或“乙方”“本公司”)与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建
设—移交招商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合同”)(监证方: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
约 2.8 亿元,由乙方作为本合同 BT 模式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
二、合同甲方介绍
甲方南通富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是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市政公用事
业管理处出资设立的独资公司,公司实收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是南
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BT模式项目发起人。
公司办公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开发区金南村7组(碧华路6号);法定代
表人:钱国宾;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
政养护维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内河航道建设
项目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道路绿化;公路养护;建筑材料
销售。工程业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0年度本公司未承接该
业主工程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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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城东新区南山湖公园、长
江路、朝霞东路。
3、本合同项目范围:
南山湖公园绿化景观约 52 万平方米,长江路、朝霞东路
景观绿化约 22 万平方米,上述范围内的水景观、园林绿化景
观、区间道路、桥梁、小品、雕塑、商业建筑、公共厕所、
管理用房、喷泉、亮化、音响、监控、城市家具、管线等相
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包含的范围为准。
4、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期:
本合同内的工程暂定于 2011 年 12 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
为准,本项目工期约为 6 个月(工程预计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完工)。
5、本合同项目工程造价
本合同的工程款总价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其中,南山湖公园约
1.8 亿元,长江路、朝霞东路主干道绿化及两侧景观绿化约 1.0 亿元。
6、项目回购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必须按回购期和回购价款回购本项目,回购款由南通市通州
区人民政府财政支付
(1)绿化工程回购:
第一期回购款支付日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 6 个月内付回
购价款的 40%,并支付回购价款 40%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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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 18 个月
内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回购价款的 30%并付回购价款 30%的利息;
第三期回购款支付日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 30 个月内无质
量问题的情况下付回购价款的 30%(含 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并付回
购价款 30%的利息。
(2)其它工程回购:
第一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的第 12
个月内付回购价款的 40%并付回购价款 40%的利息;
第二笔回购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的第 24 个月内无
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回购价款的 30%并付工程回购价款 30%的利息;
第三笔回购款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的第 36 个月内无质量
问题的情况下付回购价款的 30%(含 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并付回购
价款 30%的利息。
7、资金来源及主要违约责任
(1)建设期的资金由乙方自行筹集。
(2)违约责任:
A、工期违约
(1)因乙方原因延误里程碑任何一项工期的,每延迟一天罚款
20000 元,任何一项工期延误超过 60 天的,银行保证金额不退还。
(2)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园林绿化工程错过种植季节时,乙方有权
要求对已完园林绿化工程作分部完工验收。剩余工程双方协商工程完
工时间,作单独的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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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其它工程工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要
求对已完工程作竣工验收。剩余工程双方协商工程完工时间,作单独
的竣工验收。
B、质量违约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须无偿返工直至达
到合格。
C、回购价款延期支付违约
甲方超过回购价款支付期的宽限期支付回购价款的,每延期一天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 年期)的四倍承担违约金。
D、其他违约
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在项目建设期间证实乙方有弄虚
作假或欺骗行为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
收回项目建设权及工程资产,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作为乙方的
赔偿。(2)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违反廉洁
自律、行贿受贿的按《廉洁协议》承担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铁汉生态的影响
1、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0 年度营业总收入 41613.23 万元的
67.29%。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合同建设工期约为
6 个月,对公司 2012 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铁汉生态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1、由于该项目是 BT 融资建设项目,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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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且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2、本项目施工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移交招商项目投资
建设、移交及回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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