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戚稽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元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周元龙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40,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戚稽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戚稽兴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周元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其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戚稽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戚稽兴先生计划减持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戚稽兴先生截至目前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职务 减持日期 (股) 本比例(%)
名称 方式 (元/股)
董事、副 集中 2021-1-7 17.45 50,000 0.0122
戚稽兴 总经理
竞价 2021-1-8 18.28 40,000 0.0098
合计 — 90,000 0.0220
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0,300 0.18 630,300 0.15
戚稽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75 0.04 90,075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0,225 0.13 540,225 0.13
此处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 408,700,379 股;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戚稽兴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其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戚稽兴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戚稽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