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于 2018
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163,647,771.77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364,777.18元后,加上母公司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41,116,592.90元,
减去2017年度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3,674,411.40元,截至2017年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24,725,176.0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005,649,452.78元。
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424,496,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449,607.6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
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