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8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 年 11 月 12 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名轩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与长城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莉女 士及名轩投资计划向长城资本拟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荣股
份 33,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423,387,356 股
的 7.99%,转让价格为 6.4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18,606,4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及由李莉女士及名轩投资、长 城资本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莉女士及名轩投 资已将其持有的合计 33,840,000 股公司股份过户给长城资本,相关过户登记手
续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股份过户
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转让数量 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
(股) (股) 例
李莉 109,324,000 25.82% -27,331,000 -6.46% 81,993,000 19.37%
名轩投资 55,440,000 13.09% -6,509,000 -1.54% 48,931,000 11.56%
合计 164,764,000 38.92% -33,840,000 -7.99% 130,924,000 30.92%
长城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长
城资本瑞鑫 3 0 0% 33,840,000 7.99% 33,840,000 7.99%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注:公司总股本 423,387,356 股。本表存在的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城资本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基金”)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成立,并
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及由李莉女士及名轩投资、长城资本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2、本次股份转让后,控股股东李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993,000 股,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持有公司 48,931,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2%。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前,长城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长城资本以其设立并管理的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3,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