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控股 股东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
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与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李莉女士及名轩投资计划向长城资本拟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 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荣股份 33,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扣除回购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 423,387,356 股的 7.99%,转让价格为 6.4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人民币 218,606,4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及由李 莉女士及名轩投资、长城资本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收到通知,长城资本设立的拟受让前述股份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成立,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长城资本瑞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名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备案编码:SJQ288
股权转让双方已根据上述备案及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进展情况对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相应更新补充,双方各自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
新后)》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与李莉女士及名轩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并将在后续减持中继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目前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李莉女士及名轩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3、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 3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