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9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7年9月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483,63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
11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11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7
年11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155 李莉
2 08*****157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3 00*****054 李东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10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
11月0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双辰中路11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2-26986268
咨询传真:022-26973430
咨询联系人:李东晖、王岩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