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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5 深市 长荣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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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24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协议书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
境影响审核等程序,相关土地面积、土地款、项目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项目的投资规模等亦未经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书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4、公司对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投资规模以及是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5、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6、目前项目的资金来源尚不确定,各个分项目投入资金的分配尚未确定。
    7、项目投资金额、销售收入、利税等没有经过财务测算和可行性论证。
    8、本次签订的协议中没有任何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9、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4月17日,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
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科技园”)在天津市签订了《项目合作
协议书》。公司拟在北辰科技园投资建设“长荣印刷产业园”,包括“长荣新型数
字智能印刷设备制造基地”及上下游配套加工基地,新型数字智能印刷设备示范
基地和长荣国际印刷科技工程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20亿元人民币,总
投资额在符合天津市北辰科技园用地建设标准和投资强度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详
细的可行性研究,最终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投资协议书签
订后,公司尚需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根据
项目的投资规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3年内投资2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金
额为准)在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建设“长荣印刷产业园”,包括“长荣新型数字
智能印刷设备制造基地”及上下游配套加工基地,新型数字智能印刷设备示范基
地和长荣国际印刷科技工程技术中心。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入超过40亿元,年
创利税超过10亿元,年均税收2.5亿元。
    2、北辰科技园全力支持公司项目的发展,提供适宜发展的规划建设用地,
首期提供用地面积不少于78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
宗地为公司2011-037号所指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金额面积以签订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北辰科技园在公司项目建设、经营发展中,给予公司良好的支持和服务,
协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1)协助公司与土地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协助公司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公
司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以及签
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各项手续。
    (2)在公司项目的建设、经营发展过程中,协助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的手续工作,发改委立项、环保、能评、消防、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审
批手续。申办手续的各项费用由公司支付。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该次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投资建设“长荣印刷产业园”,包括“长荣新型数字
智能印刷设备制造基地”及上下游配套加工基地,新型数字智能印刷设备示范基
地和长荣国际印刷科技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扩大研发、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1)协议书属于投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本协议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该项目用地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该项目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取得
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公司能否最终竞买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
性。
    (3)协议书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4)该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金额尚未最
终确定,分项目的资金计划也没有确定;销售收入、利税等数据没有经过财务测
算和可行性论证;预计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目前尚没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公司
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5)本次签订的协议中没有任何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相关决策权力机构批准前,双方不会实施实质性行
为,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及扩大市场份
额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推动公司长期快速发展,使公司产业规模将得到进一步
扩大,有助于经营收入增长迈向新的台阶,业绩增长节节攀高,实现规模化生产,
使公司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企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
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于2012年4月17日在天津签署,因公司工作人员与北辰科技园方面工
作交接失误,没有及时拿到签署的协议文本,造成公告延误。
    本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签订的《项目合
作协议书》。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