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双川道
20 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 201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
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0,737,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土地“招拍挂”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7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游、徐向红、周凤玲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