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94 深市 福安药业


首页 公告 福安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安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福安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管理期限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以及本次管理期限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计划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风险控制

  尽管本次拟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日常风险控制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资金正常进行。

  (3)、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实际执行的监督和审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本次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本次管理期限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投资计划。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其他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情形,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现金管理计划。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