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
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2 年 8 月 1
日。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
案,并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8 月 2 日、8 月 1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 8,30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价格 4.57 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98%。详细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调整为 8,04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76%,详细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
8,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过户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锁定
期为 12 个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即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届满,根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2020 年 7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期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58,625,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3%。
截止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774,71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83%。
三、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延期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规定, 2021 年 9 月 3 日,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1 日。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