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315]号)核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3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88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398,792,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7,607,112.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1,184,887.56 元,超募资金 892,912,887.5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 3-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
截止 2018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资金使用情况、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 合计
募得资金净额 408,272,000.00 892,912,887.56 1,301,184,887.56
加:存款利息收入 18,132,435.88 103,081,874.45 121,214,310.33
减:手续费支出 20,835.40 21,474.66 42,310.0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8,696,410.44 561,831,143.70 590,527,554.14
减:募投项目使用 397,687,190.04 434,142,143.65 831,829,333.69
结余资金 0.00 0.00 0.00
2、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安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只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2 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只楚药业”)100%股权的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根据该文件,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完成只楚药业的工商变更以及主要现金对
价的支付, 2016 年 6 月 15 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65,997,440 股股份办理登记申
请工作,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347,996,913
股。2016 年 9 月公司完成配套募集资金工作,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48,573,881 股,
共募集人民币 706,7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32,340,255.04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4,409,744.96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到位,业经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6)第21115 文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配套募集资金
募得资金净额 674,409,744.96
2021 年以前 7,164,403.30
加:存款利息收入 2021 年半年度 145,916.96
合计 7,310,320.26
2021 年以前 3,613.10
减:手续费支出 2021 年半年度 943.92
合计 4,557.02
2021 年以前 31,672,9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半年度 29,959,669.69
合计 61,632,569.69
2021 年以前 619,195,258.51
减:募投项目使用 2021 年半年度 887,680.00
合计 620,082,938.51
结余资金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销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535902537210901 0.00 已销户
配套募集资金小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配套募集资金投资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3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7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而垫付的自有资金 2,250,000.00元。
201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而垫付的自有资金为 7,606,972.50 元。
2015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而垫付的自有资金 4,747,066.60元。
2016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而垫付的自有资金 9,285,479.50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027,285.27 元 ; 公 司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项 目 结 余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31,471,640.86 元。
2017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938,992.08 元。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而垫付的自有资金 187,181.00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669,125.17 元;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20,510.76 元;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1,672,900.00 元。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付错并退回 1,284,122.87 元,配套募集资金付错并退回1,034,240.00 元。
2019 年度,公司配套募集资金付错并退回并重新支付 623,321.68 元。
2020 年度,公司配套募集资金付错并退回并重新支付 57,280.00 元。
2021 年度,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9,959,669.69 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不适用。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颁布药品研发临床实验自查新政、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改革意见、化药注册分类改革制度等行业新政策,延长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周期。因此公司结合行业政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了使研发更好的服务于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子公司只楚药业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不同适应症新产品的背景下,为更高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益,从只楚药业产品研发的实际情况出发,拟将新产品研发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只楚药业核心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用于不同适应症新产品的研发活动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只楚药业新产品研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