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8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收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余雪松 董事、财务总监 168,800 0.0142%
洪荣川 副总经理 246,400 0.0207%
冯静 副总经理 365,099 0.03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二级市场增持
2、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拟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东姓名 (不超过) 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方式
余雪松 42,200 0.0035% 集中竞价交易
洪荣川 61,000 0.0051% 集中竞价交易
冯静 91,200 0.0077% 集中竞价交易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份人员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