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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2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395,767,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9人,代表股份数395,746,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26%;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2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人,代表股份数41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向各位股东进行了述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767,174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8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梁铭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