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3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
收到公司股东汪璐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天祥先生之子)的《减持股份告知函》:2018年5月16日,汪璐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发上市前股份
2、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汪璐 大宗交易 2018年5月16日 5.141 17,000,000 1.4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 (%)
汪璐 流通股
59,161,524 4.97% 42,161,524 3.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汪璐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