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93 深市 佳士科技


首页 公告 佳士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佳士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研发 1 楼佳士厅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磊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178,796,73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4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6,367,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3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22,429,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5%。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93,598,667 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17,348,862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34,894,2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12,4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 22,429,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5%。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潘磊先生、潘鸿鹤先生、罗卫红先生、张瑞敏先生和刘清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潘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55,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52,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潘鸿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53,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50,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罗卫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51,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48,5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张瑞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57,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54,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5 选举刘清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74,0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71,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齐湘波女士和吴桃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齐湘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42,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40,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0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吴桃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77,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74,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肖世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200,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4% ; 反对 4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8%;弃权 1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08%;反对 4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0%;弃权 1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338,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0%;反对4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36,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0%;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2%;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38,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 ; 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36,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0%;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2%;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38,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 ; 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36,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0%;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2%;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38,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 ; 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36,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0%;反对 4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2%;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4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8% ; 反对 4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41,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24%;反对 4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9%;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39,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 ; 反对 4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