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76,249,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 3001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锐 麻丹华
电话 0755-21674251 0755-2167425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1610 栋 1606-1610
电子信箱 jasiczqb@jasic.com.cn jasiczqb@jasi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5,496,784.43 553,754,518.87 1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2,829,053.42 116,128,490.92 1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8,772,014.64 101,310,820.67 27.1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229,118.02 197,616,486.45 -60.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5 1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5 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7% 5.41% 0.2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29,637,857.10 2,872,322,343.82 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19,190,997.25 2,274,464,846.22 -2.4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24,1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0
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磊 境内自然人 14.63% 72,178,339 54,133,754
徐爱平 境内自然人 9.54% 47,058,006
境内非国有 质押 24,660,026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5.00% 24,666,126
冻结 24,666,126
深圳市前海永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 其他 2.95% 14,571,200
诚 1 号证券私募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驱动 其他 2.26% 11,140,179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 其他 2.18% 10,737,17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其他 1.76% 8,703,834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其他 1.61% 7,919,58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 其他 1.54% 7,593,665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其他 1.54% 7,589,253
16021 组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潘磊先生与徐爱平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
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士工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尚未完成发行。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需特别提示的重要事项,报告期内重要工作详见《2024 年半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