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8%,最高成交价为12.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7,947,982.4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3,554,9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0,888,725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