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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佳士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16: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张瑞敏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潘磊先生递交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 年度内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020,262,386.15 元,较上年增长 5.67%;
营业利润为 192,372,599.64 元,较上年下降 21.72%;利润总额为 188,598,663.38元,较上年下降 2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547,422.34 元,较上年下降21.73%;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较上年下降20.93%。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020 年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0 年 度 报 告 》 及 《 2020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现拟
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 478,448,86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9,224,432.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
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高管人员的分工及履行职务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的精神,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深圳证监局
提交了《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经全面认真自查,公司在《通知》要求的十大方面基本做到了制度或规则健全,在实际工作中亦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影响治理水平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也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8,452,446 股。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 关 于 注 销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股 份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如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因而需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6,901,31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478,448,864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6,901,310股,公司的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8,448,864股,公司的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506,901,310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478,448,864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
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

  《 关 于 召 开 202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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