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
已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回
购公司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议案》。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2,188,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最高成交价
为 9.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55,801,605.13 元(含
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根
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2,188,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最高成交价
为 9.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55,801,605.13 元(含
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
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18 年 9 月 20 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18 年 12 月 5 日,股东徐爱平由于个人资金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10,138,026 股。
2、2018 年 12 月 5 日,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
的合理判断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138,026 股。
3、2019 年 8 月 21 日,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罗卫红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7,4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
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2,188,851股,按照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8,873,135 9.64% 81,061,986 15.9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8,028,175 90.36% 425,839,324 84.01%
总股本 506,901,310 100.00% 506,901,310 100.00%
2、假设回购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8,873,135 9.64% 48,873,135 10.3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8,028,175 90.36% 425,839,324 89.70%
总股本 506,901,310 100.00% 474,712,459 100.00%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9 月 20 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未以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六、已回购股份的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