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斯伍德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4010 债券简称:科斯定转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0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贤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计12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3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9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94,852,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34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31.5126%,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253,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20%。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4,851,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1,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
8、《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4,852,1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52,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顾泽皓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