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购买、出售情况的说明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斯伍德”)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良铭、明旻、董兵、马良彩、方锐铭、徐颖、北京益优科技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翊占信息科技中心(普通合伙)、田珊珊、齐勇、新余智百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孙少文合计持有的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17%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9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目前已转型到教育行业,为将资源集中于战略核心业务,做大教育板块,缩减非核心业务,上市公司拟结束法国全资子公司BrancherKingswood及其下属波兰子公司BrancherCentralEuropeSp.ZO.O.的业务。同时公司拟停止连云港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斯伍德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
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相关资产购买、出售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上市公司既定战略发展,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购买、出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