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斯伍德 公告编号:2019-043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在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申路9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贤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0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12,447,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604%,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12,447,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604%,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12,447,18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徐志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