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9-005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OILINVESTMENTLTD.以下
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05/31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2013年9月16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05/31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二、合同进展情况
渤海05/31合同区CFD1-2-3井于2018年11月正式开钻,有关该井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CFD1-2-3井位于渤海05/31合同区东部CFD1-2构造西北部。截至目前CFD1-2-3井已经完成全部钻井、录井、测井及地层测试等整个钻完井工作,钻遇地层与地质设计基本一致。
CFD1-2-3井在东营组、馆陶组发现多套含油气地层。本井开展三层地层测试均获得工业油流,其中最高测试日产原油134.42立方米。
CFD1-2-3井的钻探为合同区东部南堡1号断裂上升盘的油气储量规模的计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CFD1-2-3井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FD1-2-3井钻探成功,有关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除石油勘探开发常规具有的地下地质多因素制约的资源风险外,还存在不同于陆地的海上环境因素风险。
(2)合同勘探期整体时间较长,且对合同区的油气资源预估仅为公司内部地质、油藏专家团队根据该区块公开资料及区块周边探明情况预估,并未聘请权威第三方对该区油气资源进行评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油气资源量将根据勘探最终结果确定。
渤海05/31合同区目前仍属于勘探期,评价井CFD1-2-3井进一步落实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仍距离油气开发生产阶段仍需较长时间。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3)若渤海05/31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通过原油产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进行回收;若渤海05/31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