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7-00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05/31 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2013年9月16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05/31 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二、合同进展情况
智慧石油渤海 05/31 合同区CFD2-4-1井于 2016年7月 18 日正式开钻;
CFD1-2-2D 井于2016年8月8日正式开钻,并经地层测试获得高产工业油气流。
有关上述两口井的情况详见7月7日、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6-062)。
截至公告日,CFD2-4-1井已经顺利完成全部钻井、录井、测井及地层测试工作。CFD2-4-1井位于渤海05/31合同区东部,完钻深度4415m,该井在东营组采用连续油管气举方式测试获得工业油气流,经确认在CFD构造下降盘发现油层。
CFD2-4-1的成功钻探标志着渤海05/31合同区勘探再次证实并进一步拓展了合同区东部CFD构造下降盘的油气勘探潜力,下一步将就该井获取的数据进一步研究,从地质、开发、工程和经济等方面进行评价,落实地质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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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FD2-4-1井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CFD2-4-1 井钻探成功,有关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
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智慧石油承担 100%勘探权益并承担全部勘探费用,投入大、风险高。根据
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若渤海 05/31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进入开发生产
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通过原油产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进行回收;若渤海 05/31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除石油勘探开发常规具有的地下地质多因素制约的资源风险外,还存在不同于陆地的海上环境因素风险。
(2)合同勘探期整体时间较长,且对合同区的油气资源预估仅为公司内部地质、油藏专家团队根据该区块公开资料及区块周边探明情况预估,并未聘请权威第三方对该区油气资源进行评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油气资源量将根据勘探最终结果确定。
渤海05/31合同区目前仍属于勘探期,CFD2-4-1井及CFD1-2-2D井仅为初
探井,初探井成功后还需钻探评价井落实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且距离油气开发生产阶段仍需较长时间。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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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