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6-06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05/31 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2013年9月16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05/31 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二、合同进展情况
智慧石油渤海 05/31 合同区CFD2-4-1井于 2016年7月 18 日正式开钻;
CFD1-2-2D井于2016年8月8日正式开钻。有关两口井的具体情况详见7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
截至目前CFD2-4-1井已经顺利完成钻井作业,完钻井深4415米。该井录井
获得较好油气显示,根据录井及测井资料,初步解释多套含油气地层,该井下一步计划对东营组及潜山奥陶系进行地层测试作业;CFD1-2-2D井目前正在进行地层测试中。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数据是根据录井显示和测井资料,并结合周边已发现油气井的录井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和测井成果,综合分析解释的成果。有关该井的具体油气层以最终的试油结果为准,有待进一步证实。
(2)智慧石油承担 100%勘探权益并承担全部勘探费用,投入大、风险高。
CFD2-4-1及CFD1-2-2D井初探井若钻探成功,有关两口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
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如果钻井失败,有关两口井所有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3)本项目除石油勘探开发常规具有的地下地质多因素制约的资源风险外,还存在不同于陆地的海上环境因素风险。
(4)合同勘探期整体时间较长,且对合同区的油气资源预估仅为公司内部地质、油藏专家团队根据该区块公开资料及区块周边探明情况预估,并未聘请权威第三方对该区油气资源进行评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油气资源量将根据勘探最终结果确定。
CFD2-4-1及CFD1-2-2D井仅为初探井,初探井成功后还需钻探评价井落实
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仍距离油气开发生产阶段仍需较长时间。
(5)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渤海05/31重大合同进展公
告中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