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
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汇报。本议案提将
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做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
股东大会向各股东汇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
理层围绕2017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
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上述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详细内容将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38,703,129.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2,998,521.71元,按照《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299,852.17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592,245.18元,减去 2016年度已分配的20,406,044.4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884,870.32元。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452,284,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5,228,490.60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拟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452,284,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份361,827,924股,转增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额将增至
814,112,830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将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详细内容将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其担任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以及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费用,届时公司根据2018年的审计工作情况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本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网站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按照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板块的增多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因此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合计30,76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及银行贷款,其中:21,26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非公开债券,9,5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稳定持续经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
本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452,284,906 元变更为人民币
814,112,830元,公司总股份由452,284,906股变更为814,112,830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
本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一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28.4906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411.2830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5,228.4906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1,411.283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