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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38,703,129.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2,998,521.71元,按照《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299,852.17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592,245.18元,减去 2016年度已分配的20,406,044.4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884,870.32元。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52,284,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8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45,228,490.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以 2017年度末总股本

452,284,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份361,827,924

股,转增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额将增至814,112,830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没

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