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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神农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四川华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兴财光华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8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0,860.5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07.20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88.63万元;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自 2001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8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1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请的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1年度审计工作量,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四川华信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相比2020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在之前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2021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兴财光华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兴财光华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四川华信已经与中兴财光华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四川华信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变更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宜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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