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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柏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美亚柏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1-6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8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7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2 号美亚柏科大厦 2109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滕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9,577,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7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5,810,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49 %;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66,21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7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67,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7%。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21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及其他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现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志评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及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达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67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23%。滕达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67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23%。申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曲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王曲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瑾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许瑾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蕊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蒋蕊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涂峥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涂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独立董事候选人:郝叶力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郝叶力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文元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郑文元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少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07,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597,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43%。陈少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第五届董事会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冬颖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164,4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35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37 %。刘冬颖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国林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89,453,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644,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96%。李国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2名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9,472,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 %;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62,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39 %;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0%;弃权 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9,472,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股份数 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股份数 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662,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39 %;反对股份数 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0%;弃权股份数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

  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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