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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柏科: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1

美亚柏科: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1-32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与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799 名,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 1,192,860 份,行权价格为 16.95 元/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74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660,280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06,732,615 股的 0.3298%。

    2、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公司届时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简述

    1、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及内部邮件系统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对公示情况
发布了核查意见,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发布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

    4、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后的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 年 6 月 11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工作。

    6、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7、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8、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预留权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提示性公告》,2020 年 2 月 26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

    10、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11、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6 月 16 日,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可行权。

    1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3、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4、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未
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解除限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截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

 见的审计报告;                        件。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1、原 11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于
当人选;


                                      离职不符合本次行权条件;7 名获授限制性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本次解除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授予尚不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已授予尚未解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事
市场禁入措施;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除此之外,其他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1]证审字第 0100001 号),公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41,065,341.29 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二个行  具的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
权期/解除限售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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