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88 深市 美亚柏科


首页 公告 美亚柏科: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亚柏科: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2109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3,484,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及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513,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681,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59%。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9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及其他人员列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9人,李国林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委托董事申强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现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志评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及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333,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3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3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7%;反对38,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3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31,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7%;反对38,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327,6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2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4%;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316,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60,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07,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13,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1%;反对6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7,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4%。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2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4%;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327,6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25,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4%;反对4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1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919,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14,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30,0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536,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9%;反对14,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130,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郭永芳、苏学武、滕达、申强、张雪峰、栾江霞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01,419,291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56,157,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642,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022,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7%;反对642,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8%;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申强、张乃军、蔡志评、吴鸿伟、张雪峰、栾江霞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667,36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56,157,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630,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022,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7%;反对630,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8%;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申强、张乃军、蔡志评、吴鸿伟、张雪峰、栾江霞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667,36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6,167,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0%;反对601,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11%;反对601,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4%;弃权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申强、张乃军、蔡志评、吴鸿伟、张雪峰、栾江霞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667,36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