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9-21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3,214,679.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122,925.7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2,512,292.5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90,637,495.39元,扣减2018年已发2017年度现金股利99,360,797.2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93,887,331.39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94,832,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586,624.7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8.25%,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0.97%。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
况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