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8-5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07,2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896%)的股东、公司副总经理赵庸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赵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896%,其中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76,800股,持有高管锁定股1,101,600股,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
28,8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7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8年9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赵庸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赵庸先生在公司资产重组时作出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赵庸先生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承诺:“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赵庸先生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该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庸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赵庸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赵庸先生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赵庸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赵庸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