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7-7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8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223,700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96,340,506股的0.0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15元/股,回购金额为2,717,955元。
2、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6,340,506股减至
496,116,806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2016年12月7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同意公司向首批激励对象47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086,100股,授予价格为12.19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首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6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487,254,406股增加至496,340,506股。
3、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计划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913,900股,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3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2017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张旭、林艺滨、丰灵均、吴勇杰、许剑鹏、刘光、周树温、冯昊、邱静、黄清江、林财贵等1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11名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700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刘建康、林贻山、焦燕廷、高学良、邱素萍、张莹、王高凌等7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7名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对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2.15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和2017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39、2017-53)。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对象共计18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23,700股, 回购股份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086,100股的2.46%,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96,340,506股的0.05%。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96,340,506股减至496,116,806股。《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分别于2017年6月29日和2017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等报刊刊登。
2017年11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60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116,806.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6,116,806.00元。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 已于2017年11月29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本变更前 本次股本变更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非 197,789,797 39.85% +164,350 197,954,147 39.90%
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33,511,382 6.75% 33,511,382 6.75%
高管锁定股 155,192,315 31.27% +388,050 155,580,365 31.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9,086,100 1.83% -223,700 8,862,400 1.7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8,550,709 60.15% -388,050 298,162,659 60.10%
三、总股本 496,340,506 100.00% -223,700 496,116,806 100.00%
说明:1、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为223,700股;
2、2017年11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滕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17,400股,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滕达先生每年可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增持引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388,050股,限售股变动388,050股。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1.39万股。目前预留部分股份已完成授予,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该部分股份上市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未计入当前股本。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1名调整为453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由908.61万股调整为886.2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