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6-6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12月7日。
2、授予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限制股票数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7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8.61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48,725.44万股的1.86%。
3、授予价格:每股12.19元。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注: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期内,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依据本激励计划对个人业绩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所授限制性股票实行分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8、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当前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苏学武 董事 4.30 0.47% 0.01%
葛鹏 副总经理 8.00 0.88% 0.02%
赵庸 副总经理 3.00 0.33% 0.01%
吴鸿伟 副总经理 3.00 0.33% 0.01%
栾江霞 副总经理 3.00 0.33% 0.01%
李滢雪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 0.33% 0.01%
张乃军 财务总监 3.00 0.33% 0.01%
董事、高管小计(共7人) 27.30 3.00% 0.06%
其他激励对象(共464人) 881.31 97.00% 1.81%
首次授予合计 908.61 100% 1.86%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71名激励对象授予908.61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与2016年12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示的情况一致。
三、首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了“验字(2015)
第350ZA012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71名特定增发对象行权缴纳的出资款,定向增发908.61万股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12.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759,559.00元(壹亿壹仟零柒拾伍万玖仟伍佰伍拾玖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086,100.00元(玖佰零捌万陆仟壹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01,673,459.00元(壹亿零壹佰陆拾柒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487,254,406.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9日出具“验字(2015)第350ZA012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96,340,506.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5,388,698.00元,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0,951,808.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206,302,598 42.34 215,388,698 43.40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44,091,206 9.05 53,177,306 10.71
04高管锁定股 162,211,392 33.29 162,211,392 32.68
二、无限售流通股 280,951,808 57.66 280,951,808 56.60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00
三、总股本 487,254,406 100.00 496,340,506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郭永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4,911,958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总股本487,254,406股的比例为23.58%;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郭永芳女士,其持有公司股份114,911,958股不变,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496,340,506股的比例为23.1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永芳和滕达。郭永芳和滕达为母子关系,滕达现任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授予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96,340,506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268元。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