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关于计划减 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66,003,753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66,003,75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56.69%。
永清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12,912,4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3、上述股东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66,003,753 56.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因永清集团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二级市场增
1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因资本公 大宗交易
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 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合
1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计不超过12, 912, 443股 2%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2月,永清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 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母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 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东欧阳玉元、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母亲尹翠 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5年4月,永清集团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具体如下:
永清集团承诺,于按本合同认购甲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永清 集团按本合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 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永清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永清集团《关于计划减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