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项目集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合同如正常履行,将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近日,因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森电气”)2020 年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等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的需求,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晶森电气签订《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2020 年工程项目集采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签订合同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设备销售、咨询服务及施工合同
签署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签署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合同期限:详见本公告“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总金额:10,500.0779 万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玉新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02 日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都民营科技园区恒丰路 1 号
经营范围:金属桥架、支架、母线槽、高中低压配电柜生产、销售、安装调 试及服务;光伏工程承包、技术服务、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电子式电能表的组 装、调试、检测;复合型玻璃钢电缆桥架、复合型防腐电缆桥架、玻璃钢制品、 管箱风道、风电护罩、叶片的销售;新能源电气设备、通信控制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电力设施销售、安装、租赁、维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供电、售电;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河湖治理工 程的施工;苗木、花卉的销售。
2、与公司之间关系
晶森电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说明
除此次签订的合同外,最近三年公司与晶森电气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
晶森电气专注分布式清洁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 ,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 近年来承接多项大中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与设备采购工程,在以往项目合同履 行过程中无违约情况。晶森电气信用状况良好,资金充足,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名称: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2020 年工程项目集采合同
2、合同总金额:10,500.0779 万元
3、合同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1 大唐山西陵川 50MW 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支架采购
2 阳曲县凌井店乡 2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支架采购
3 光伏电站技术服务 光伏电站技术服务
4 定边县 5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电站施工
4、履行期限
项目名称 交货期限或工期
大唐山西陵川 50MW 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签订后 7天内开始发货,整体交货周期为 25 个日历日
阳曲县凌井店乡 200MW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签订后 7天内开始发货,整体交货周期为 45 个日历日
光伏电站技术服务 交付日期至交付定金合同生效期 5 个月内出有关资料及文件
定边县 50MW光伏发电项目 90 天
5、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万元) 付款方式
大唐山西陵川 50MW 光 1,100.0352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20%;
伏发电项目 2、于货到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80%的到货款。
阳曲县凌井店乡 200MW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的20%;
光伏发电项目 6,500.0427 2、到货款按照批次支付,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60%;
3、剩余20%为验收款。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30%;
光伏电站技术服务 900.00 2、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资料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 7 日
内,发包人支付咨询服务费的 50%;
3、项目整体验收后 7 日内发包人支付 20%。
1、乙方地桩灌装验收完毕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具体以实际发生量进行支
定边县 50MW光伏发电 2,000.00 付。
项目 2、乙方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具备并网条件,并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款项。
合计 10,500.0779 -
6、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
定边县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将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8、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投建的多个光伏发电项目稳定运营,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行业竞争优势,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光伏业务的拓展,增加了公司经营业绩,同时为公司提供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合同的实施和履行将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许昌晶森电气有限公司 2020 年工程项目集采合同》。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