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6-00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经营合同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清爱能森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爱能森”)收到招标人中科蓝天(包头)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中科蓝天达茂旗100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结果通知》:永清爱能森与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该项目的联合中标人,中标金额约6.5亿元。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人:中科蓝天(包头)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中科蓝天(包头)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政府办公大楼433室。法人代表陈胜辉,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出资股东为深圳中科蓝天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投资与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限制项目);新能源的产品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招标范围:深圳中科蓝天达茂旗(100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场内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并配合招标人达标创优。
3、项目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约6.5亿元。
4、建设计划: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接办理,并网发电。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清爱能森作为联合体中标中科蓝天达茂旗100MW风电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是公司旗下新能源发电业务持续拓展取得的市场成效,有利于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总承包业务的市场影响力。
2、根据招标材料,该项目计划在2016年度内完成交接和并网发电,如该项目按计划进度最终执行,预计将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属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1、中科蓝天(包头)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项目中标后,总承包合同的具体总价、有关投标联合体各自的合同金额及拟承担的工作义务和责任以签订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合同签署之前,项目的具体金额和实际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