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3-6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标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12月24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签订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
炉烟气脱硝SCR改造总承包合同》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锅炉烟气脱硝改造SCR总承包合同》。现将上述合同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
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湘潭市,注册资本金15.68亿元,由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60%、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股40%。主
要经营范围为:从事火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生产和销售;
开发和经营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燃料、灰渣综合利用等业务。大唐湘潭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乙方)。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两项合同金额
(1)2号机组(1*300MW)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165.0632
万元(大写:伍仟壹佰陆拾伍万零陆佰叁拾贰元整)。
(2)3号机组(1*600MW)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115.0478
万元(大写:捌仟壹佰壹拾伍万零肆佰柒拾捌元整)
2、项目主要内容
上述2、3号燃煤机组锅炉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总承包。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项目合同的价款合计为13280.1101万元,约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23.37%,预计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
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烟气脱硝SCR改造总承包合同》和《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锅炉烟气脱硝SCR改造
总承包合同》。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