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0-119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军先生及其配偶刘翠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石爱军先生的配偶刘翠花女士的书面通知,拟减持公司股份。
2、刘翠花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5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或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减持合计不超过 1,282,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关系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
的比例
1 刘翠花 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军 5,131,473 0.157%
先生之配偶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含该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282,868 股,即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9%;若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①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相关重大事项,刘翠花女士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所做的正在履行的相关承诺
刘翠花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爱军先生的配偶,承诺在石爱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石爱军先生离职,则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翠花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刘翠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刘翠花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刘翠花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刘翠花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