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8-05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朱金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裕重工”)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金枝先生《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朱金枝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姓名:朱金枝,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司兴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朱金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16,22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2%;
4、减持时间及方式: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朱金枝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亦不对本公司持有的通裕重工股份进行质押。截至2014年3月8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1月10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承诺在其或其关联自然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目前,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朱金枝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司兴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朱金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朱金枝先生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朱金枝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