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8-008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于2017年11
月17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11
月17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7-071,以下简称“该公告”),山东高新投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后的可减持之日起(大宗交易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期间是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即不超过196,000,000股。
一、山东高新投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高新投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12日 2.31 1,997,300 0.0611%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13日 2.32 3,707,700 0.1135%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14日 2.32 1,940,200 0.0594%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19日 2.31 829,200 0.0254%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20日 2.31 330,700 0.0101%
集中竞价减持 2017年12月21日 2.28 1,800,000 0.0551%
集中竞价减持 2018年2月12日 2.28 2,518,150 0.0771%
合计 13,123,250 0.4016%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已经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已减持了公司股份 13,12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16%,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 限)的6.6955%,减持后山东高新投仍持有公司股份264,823,18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8.1042%。
二、山东高新投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7,946,432 8.5058% 264,823,182 8.104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77,946,432 8.5058% 264,823,182 8.1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山东高新投本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
2、山东高新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山东高新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亦不对本公司持有的通裕重工股份进行质押。截至2014年3月8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4、截至本公告日,山东高新投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之内。本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山东高新投出具的《关于减持通裕重工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