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数量过半)
暨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佳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佳生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赵佳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燕萍女士、刘萍女士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与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总股本的1%,后续赵佳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还需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赵佳生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2020 年 7 月 13 日 7.16 1,178.15 1.0000%
赵佳生 交易 -2020 年 7 月 14 日
合 计 - - 1,178.15 1.0000%
赵佳生先生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息。
二、股东赵佳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燕萍、刘萍)减持比例达1%的情
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赵佳生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恒丰路 31 号**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赵燕萍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 1955 号**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5 日(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深交
所官网(网址:www.szse.cn)中系统自动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刘萍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418 弄**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3 月 25 日(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深交
所官网(网址:www.szse.cn)中系统自动披露)
股票简称 力源信息 股票代码 30018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B 股等)
赵佳生 A 股 1,178.1500 1.0000%
赵燕萍 A 股 510.6750 0.4334%
刘萍 A 股 537.2180 0.4560%
合 计 2,226.0430 1.889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赵佳生 合计持有股 8759.8312 7.4352% 7581.6812 6.4352%
份
其中:无限 2189.9578 1.8588% 1011.8078 0.8588%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569.8734 5.5764% 6569.8734 5.5764%
股份
合计持有股 1094.4423 0.9289% 583.7673 0.4955%
赵燕萍 份
其中:无限 1094.4423 0.9289% 583.7673 0.4955%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1094.4423 0.9289% 557.2243 0.4730%
刘萍 份
其中:无限 1094.4423 0.9289% 557.2243 0.4730%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948.7158 9.2931% 8722.6728 7.40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8.8424 3.7167% 2152.7994 1.82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69.8734 5.5764% 6569.8734 5.576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预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赵佳生先
划 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
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
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赵佳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与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提供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证明文件。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