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
本659,000,917的0.018%。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95元/股。
3、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59,000,917 股变更为
658,880,917股。
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2014年12月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
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公司 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5年1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同日,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5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282万份股票
期权与218万份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218万股已于2015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6、201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19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上述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事宜已于2016年4月11日办理完成。
上述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3.6万股已于2016年9月19日上市流通,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20.8万份已于2016年9月19日全部完成行权。
上述限制性股票8,000股(以3.995元/股)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已于2016年11月04日完成,股票期权9,6000股作废注销相关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2日办理完毕。
7、2017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只满足本期可行权(解锁)50%的资格外,其他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绩效考核全部合格,因此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9万份,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24.8万股,期权行权价格为7.91元/股,本次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因2名激励对象(曹强、江涛)因个人原因离职,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曹强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将激励对象江涛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并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8万股调整为436万股,回购价格由7.99元/股调整为3.995元/元,因此公司应以3.995元/股回购价格,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79,400元;又因2016年度考核有1名激励对象(丁晖)只满足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50%的资格,一致同意将激励对象丁晖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3,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4.8万股已于2017年3月2日上市流通,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59.9万份已于2017年3月2日全部完成行权。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完成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由于激励对象曹强、江涛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公司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 行权的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将激励对象曹强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将激励对象江涛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8万股调整为436万股,回购价格由7.99元/股调整为3.995元/元,因此公司应以3.995元/股回购价格,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向其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79,400元。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59,000,917的 0.018%。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江涛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79,400元。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
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17号验资报告。2017年4月25日公司已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年4月26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9,000,917股变 更为658,880,917股。
三、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 变更后
股份类型 金额 占股本总额 增减(+、 金额 占股本总额
比例(%) -)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7,658,102 55.79% -120,000 367,538,102 55.7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00,165,102 45.55% -120,000 300,045,102 45.5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165,822,096 25.16% 165,822,096 25.1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4,343,506 20.39% -120,000 134,223,506 20.37%
4、外资持股 67,492,500 10.24% 67,492,500 10.2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67,492,500 10.24% 67,492,500 10.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342,815 44.21% 291,342,815 44.22%
1、人民币普通股 291,342,815 44.21% 291,342,815 44.2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59,000,917 100.00% -120,000 658,880,917 100.00%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