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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19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6-01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和数量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经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后,201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5年1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同日,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5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282万份股票期权与218万份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218万股已于2015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6、201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数量由282万份调整为564万份,行权价格由15.82元/份为调整为7.91元/份。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9,647,52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2015年4月22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4年度分配方案。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股权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价格、数量调整的规定,对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股票价格和数量做如下调整: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9,647,520 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故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1+n)=7.99÷(1+1)=3.995元/股,数量Q=Q0×(1+n)=218×(1+1)=436万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1+n)=15.82÷(1+1)=7.91元/股,授予数量Q=Q0×(1+n)=282×(1+1)=564万份(P0为调整前的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为调整后的价格;Q0为调整前的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82万份,调整为564万份;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15.82元/股,调整为7.91元/股。
    因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8万股变更为436万股,回购价格由7.99元/股变为3.995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律师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力源信息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事项备忘录1-3号》、《备忘录8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力源信息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